夫妻感情破裂如何取证

如果夫妻感情出现破裂,收集的证据有:

1、书面证据与其他能够证明生活作风的材料;

2、悔过书、伤残报告等;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

4、证人证言;

5、分居期间的协议;

6、一方失踪的证明;

7、其他有关感情破裂的证明。

随着网络发展,电子证据这一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像手机短信、微信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作为证据。

夫妻感情破裂取证,可通过以下方式:收集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的证据。

此外,还可收集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的证据。这些证据可有助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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