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务员遴选有什么规定

湖南省公务员遴选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遴选原则: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同时强调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以及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123。

遴选范围与条件:遴选范围通常面向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研究室等公务员单位,遴选条件包括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历要求、工作年限等4。

遴选程序:公开遴选的程序一般包括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决定与任职等环节。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这些程序进行调整。遴选机关在进行公务员队伍结构和职位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公开遴选职位及其资格条件,拟定公开遴选计划,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组织公开遴选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实施方案123。

统筹规划与规模: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合理确定时间和频次,保持适当规模。一般应当统一安排部署,集中组织开展123。

跨区域遴选:因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等需要面向省外进行的,应当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事先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沟通;确需在省内跨市州进行的,须事先征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13。

授权或委托:公开遴选有关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考试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承担123。

以上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优化领导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遴选办法》,在遴选公务员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以人才为本,突出绩效导向,选拔专业技术能力强、公道正派、才识卓越、业务能力突出、廉洁自律的人才,具体评价标准包括考试成绩和专业能力考核,同时必须进行体检,经过考察并合格后,通报给社会公示,并按照综合成绩和招录计划配比确定考录人选,并任命为公务员。此外,遴选过程中应当重视平等机会,招录中应当参照普法等方面的考核。

湖南省公务员遴选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按照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等综合评定,按照绩效考核和职务晋升方式确定工作绩效,适时调整薪酬体系、完善用人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遴选过程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务员的申报权、考试权和聘用权。

选调生和招录报名人员需要符合一定的学历学位要求和政治面貌条件,同时需要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进行严格评估,确保更加精英化的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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