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复耕谁补偿

宅基地复耕的补偿一般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补偿款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和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拥有,而农村中的宅基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在宅基地复耕过程中,如果需要征收土地,征收补偿款一般由政府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由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户。如果农户对宅基地复耕和征收补偿有疑问或纠纷,可以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

宅基地复耕应由当地政府或相关组织负责补偿,因为宅基地复耕既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又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和发展方向,应得到充分支持和推广。

同时,政府和组织应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包括给予耕地补贴、提供农技服务、购买农产品等方式,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宅基地复耕。

这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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