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做了10年的临时工有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在医院做了10年的临时工是否有补偿的问题,主要取决于几个关键因素:

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

如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合同条款处理。

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1。

辞退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合法辞退临时工,且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3。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或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而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4。

主动辞职情况:

如果临时工因病主动辞职,一般没有补偿。但如果辞职是因为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未缴纳社保费等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3。

特殊情况:

如果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未变更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可以非过失性辞退,但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同上3。

综上所述,如果您在医院做了10年的临时工并且符合上述情况之一,您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劳动监察部门,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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