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对方到时立案了所有费用都是对方出吗

是的,因为是正常的,被告起诉对方时立案了,说明对方有产生违法的现象,对方是被告产生违法的现象,证据属实,所以由对方进行出纳,所有的费用要合理的进行使用,防止损坏的后果

在起诉对方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立案费用和部分其他相关费用会由原告先垫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果案件中存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此外,财产保全费用通常也会由败诉方承担,但申请方需要先行垫付。

律师费用则通常由请律师的一方支付,但如果一方成为被告并胜诉,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用。因此,是否所有费用都由对方承担取决于法院的判决结果。

在中国,起诉对方的费用一般是由原告先行垫付的,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当法院作出判决后,通常情况下,败诉方需要承担这些费用

。也就是说,如果原告胜诉,那么这些费用将由被告承担;反之,如果原告败诉,那么这些费用就需要原告自己承担了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般的规则,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其他的裁决

。所以,如果你打算起诉对方,最好事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费用问题,以便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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