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立案需要中院同意吗

高院再审立案并不需要中院的同意,但是需要中院审查通过。具体来说,当被申请人不服重审裁判结果并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时,高院需将案件移送给原审判决法院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方可立案。

根据我所学习到的知识,高院立案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中院同意。这是因为在中国司法体系中,中院是高级法院,具有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和管理职责。

高院作为下级法院,其立案工作需要符合中院制定的标准和程序。同时,中院也会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意见审核高院提交的立案申请,确保案件的处理合法、公正。

但也有一些特定情况下,高院可以直接立案而不需要中院同意,如一些重大案件或紧急情况下。

在中国司法体系中,通常情况下,高级人民法院(高院)直接受理一审案件,不需要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的同意。但是,有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比如涉及跨省或者特别重大的案件,可能会由中院直接受理一审。

对于上诉案件,如果当事人对中院作出的判决不服,可以向高院提起上诉。这时,高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上诉。如果高院决定受理上诉,那么案件就会进入高院的审理程序。

此外,高院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指定中院审理某些案件,或者在中院审理过程中进行提审。这些情况通常涉及到特殊的司法程序或案件性质。

总之,是否需要中院同意,以及高院如何介入案件,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应当遵循相关的司法解释和程序规定。

根据我国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和相关法律法规,高级人民法院(高院)在立案时并不需要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的同意。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目标是将立案审查制转变为立案登记制,使得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能够被及时立案。立案过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法院首先审查起诉材料,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由立案工作人员决定立案,并将案件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输入电脑后自动生成案号。随后,法院会向当事人发送案件的受理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等。完成这些工作后,立案法官将会把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

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规定高院在立案时需要中院的同意。当然,具体的立案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案件类型而有所差异,但总体上,高院在立案时是具有独立性的,不需要中院的同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案件涉及到特殊情况或者复杂问题,高院可能会与中院或者其他相关法院进行沟通协调,但这并不意味着高院在立案时需要中院的同意。因此,在立案过程中,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而不是是否需要其他法院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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