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借人和担保人合同怎么签

共借人和担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保证合同:

保证人和债权人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应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内容。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签订合同时,必须有担保人亲自签字,否则担保人不承担还款责任。

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签署合同或者协议的,不需要公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当事人之间对签字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以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进行笔迹鉴定来确定真伪1。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可以分开写也可以合并写。

《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固定的格式,借款合同一般应当写明合同的性质(如借条、借据、借款合同等),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姓名住址,借款的金额,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国家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借款的时间和还款的时间。

如果有担保内容的,可以单独签订担保合同,也可以写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写明担保人的姓名住址,担保的方式(抵押或者担保人等),担保责任的承担(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等。

合同本身有相当的自由性,只要不违反法律,当事人都可以协商来确定2。

在签订合同时,务必确保所有条款的清晰性和完整性,以避免未来的法律纠纷。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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