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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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瓦房店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落户申请表》:由户籍民警据实填写,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民警应到公安部“门户网站”核对迁移人员户口信息。

《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需要提供。

婚姻状况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需要提供。

《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取得“房屋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的情形。

落户地址手续:

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或取得“房屋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的情形)。

落户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不动产权证书》及房主到派出所签字的《同意落户意见书》。

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首页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的予以认可)。

落户社区集体户的,直接到拟落户派出所办理。

除基本手续外,还需根据不同情况对应提交手续,例如:

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在一处,但《居民户口簿》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不在一处的,提交配偶子女《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属本市劳务派遣或外包公司代缴社会保险的,提交双方派遣协议或社会保险代缴协议。

新生儿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如果超过一个月申报,需要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剩余: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