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改门违反执法哪条规定

窗户改门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对于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改变住宅外立面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改建窗门、阳台或者经批准改建但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对非经营性行为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有经营性行为且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对有经营性行为而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2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行为2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

《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住宅房屋装修不得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4。

综上所述,未经批准擅自将窗户改为门的行为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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