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3.21空难怎么赔偿

东航3·21空难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身伤害赔偿:对于空难中死亡的乘客,东航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向其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具体数额为30万元人民币。对于空难中受伤的乘客,东航将根据其伤情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财产损失赔偿:对于乘客的财产损失,东航将根据其所托运物品的价值和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对于未托运物品的损失,东航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进行赔偿,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心理赔偿:对于空难中遇难乘客的家属,东航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向其支付适当的心理赔偿金。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其他赔偿:对于空难中可能造成的其他损失,如旅游费用、住宿费用等,东航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此外,根据2006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3条,航空公司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0万元人民币;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3000元;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100元。

除了航空公司的赔偿外,乘客还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这包括乘飞机时购买的航空意外险和其他商业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是此次空难的受害者,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赔偿信息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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