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的认定标准国标
《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GB/T 30323-2013》,具体标准如下:
车身顶边梁、底边梁、后翼子板、后尾箱、侧围等在内的任何车身主体结构(不可拆卸部分)存在严重钣金修复甚至切割、拼接、烧焊的情况。
因撞击导致车辆安全气囊弹出、安全带更换的车辆。
车身过火焚烧面积超过0.5平方米,经过修复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车辆经水浸泡超过车身高度三分之一或积水进入驾驶舱的车辆。
如果车辆出现过结构性损伤,车身框架出现变形或断裂,则一定属于事故车。如果车身框架没有出现损伤,只是叶子板、门板等部位出现钣金喷漆修复的话则不属于重大事故车。
认定标准:只要是发生过事故的车,不管事故大或小,都属于事故车。
如果车辆损坏的是能更换的零件(例如前保险杠损坏、大灯损坏、前翼子板损坏等),就是小事故。这样的车辆不是俗话所说的事故车
国家标准中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若车辆不能正常行驶或者需要维修,在保险理赔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时,按以下条件认定车辆为事故车:
①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车辆受损严重,价格优惠10%以下;
②车辆需要更换或修理重要部件,如发动机、变速器、转向器等。若不满足以上条件,车辆则不被认定为事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