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的三个条件

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三个: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这通常是因为项目需要委托特定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机构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或者采购特定的艺术作品、文艺表演,或者必须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这通常指采购人前期由于不可预见的事件或原因(如地震、海啸等)导致从时间等方面难以满足要求,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添购标的可以与原采购项目不同,但需符合与原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配套性。

请注意,这些条件并不是随意解读的,而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就明确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遵循这些条件和法律规定,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剩余: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