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人的公积金由儿子继承人可以另请别人代领吗

已故人的公积金可以由儿子作为继承人代为领取,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具体来说,继承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死亡证明**:殡仪馆火化证明或医院、当地公安机关、法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2. **身份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3. **亲属关系证明**:用以证明继承人与已故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4. **继承或遗赠文件**: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同时到场办理,或者委托一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并提供所有人签字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及身份证原件。

继承人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销户手续,并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余额。如果已故人有遗嘱指定非血缘关系的受遗赠人,受遗赠人也有权继承该笔公积金。如果继承人无法亲自到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领,需要根据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和要求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允许委托他人代领,继承人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总之,在办理过程中,建议详细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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