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民楼可以从事餐饮服务吗

根据天津市相关规定,一般居民楼是不可以从事餐饮服务的。根据《天津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住宅小区内的住宅楼、商业楼、写字楼等不能作为餐饮服务场所。餐饮服务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于商业综合体、商业街、餐饮娱乐中心等规划用地上的专门场所。所以,如果您想在天津市开办餐饮服务,建议选择合适的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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