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的单独招生章程如下: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凡取得河南省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并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应往届高中、同等学力及中职对口考生均可报名参加。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1。

考试内容及方式:

普通高中学生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1。

中职生及同等学力报名考生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卷。考试科目为职业技能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1。

报考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社会体育、运动训练、体育保健与康复等九个专业的考生的职业技能及职业适应性测试为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总分300分1。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测试,进行职业技能综合素质适应性测试,实行单列计划,择优录取2。

录取原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可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总分、文化课总分排序录取,如两项总分依旧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录取2。

专业培养地点: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考生单招录取后在睢县校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轻工业学院)培养学习2。

监督机制: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3。

其他注意事项: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等报送我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在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我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1。

剩余: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