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需要写印章的有哪几种

在中国的应用文领域,需要加盖印章的文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合同书:商业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正式协议,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 公证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如房产证、学历证明等,需要加盖公证处的公章。

3. 发票: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等财务凭证,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4. 支票:银行出具的支票,需加盖出票银行的公章。

5. 营业执照:企业注册时获得的营业执照,需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章。

6. 法人资格证书:企业法人登记时获得的法人资格证书,需加盖登记机关的公章。

7. 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成功后获得的商标注册证,需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公章。

8. 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后获得的专利证书,需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公章。

9. 行政许可决定书:政府部门批准某些事项时出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需加盖发证机关的公章。

10. 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需加盖法院的公章。

11. 政府采购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书、采购合同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12. 会计凭证:企业内部的会计凭证,如记账凭证、付款凭证等,需加盖财务专用章。

这些文书在正式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加盖相应的印章,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1、公文类:如通知、通报、报告(包括调查报告和科学报告)、请示、计划、总结等,这些文件在正式的行文过程中,通常需要加盖发文机关的印章,以证实其效用和真实性。

2、命令(令):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发文的最高级形式,命令(令)虽不加盖机关印章,但必须由机关负责人在公文落款处签写姓名或加盖签名章,代表公文的作者,证实公文的效用,并将签署的公文向外发出。

3、议案:指国家行政机关向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提出的议事原案,这类文件同样不需要加盖行政机关印章,而是由机关领导人亲笔签署或加盖领导人的签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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