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怎么赔偿损失

盗窃罪赔偿损失的规定如下:

盗窃犯罪的被告人对盗窃造成的财物损失,直接给被害人经济赔偿。

盗窃案的财产损失,被害人不能在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经追缴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盗窃罪积极赔偿损失,是可以从轻处罚的,如果在量刑完后再赔偿损失,则不会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物质损失赔偿:被害人可以要求盗窃者返还被盗物品或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盗窃者没有返还被盗物品或赔偿相应的损失,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

追缴或责令退赔: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1。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1。

积极赔偿的从轻处罚:盗窃罪积极赔偿损失是会从轻处罚的,但如果是在量刑完成后再赔偿损失,则不会从轻处罚23。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经追缴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

剩余: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