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被告没到庭,原告也没到庭怎么处理

当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和原告均未到庭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原告,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而对于被告,如果非必须到庭的被告没有出庭,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必须到庭的被告如果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会通过书记员在开庭前电话联系当事人确认是否能按时到庭。如果被告明确表示不会出庭,法院可能会选择缺席判决。如果当事人迟到但能在较短时间内到庭,法院可能会选择等待。如果等待时间较长,法院可能会取消本次开庭并另行安排时间。如果在第二次安排的开庭中被告仍未出现,法院可能会直接作出缺席判决。

总的来说,法院在处理此类情况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当事人是否有必要到庭、是否有正当理由未能到庭、是否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等。法院的目的是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和效率,同时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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