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外汇账户规定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经外汇局批准,可以按实际经营需要开立个人对外贸易结算帐户。

开立个人对外贸易结算账户,应当凭开户申请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正本及复印件、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以及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外汇局审核无误后颁发“经常项目业务核准件”,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凭该核准件到所在地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此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境内个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可通过本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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