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写琵琶行时是什么官职

白居易创作琵琶行时的官职是“江州司马”。

元和十年(815年)六月,唐朝藩镇势力派刺客在长安街头刺死了宰相武元衡,刺伤了御史中丞裴度,朝野大哗,藩镇势力又进一步提出要求罢免裴度,以安藩镇“反侧”之心。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有“擅越职分”之嫌;而且,白居易平素多作讽喻诗,得罪了朝中权贵,于是被贬为江州司马。司马是刺史的助手,在中唐时期多专门安置“犯罪”官员,属于变相发配。这件事对白居易影响很大,是他思想变化的转折点,从此他早期的斗争锐气逐渐销磨,消极情绪日渐增多。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秋天,白居易被贬江州司马已两年,在浔阳江头送别客人,偶遇一位年少因艺技红极一时,年老被人抛弃的歌女,心情抑郁,结合自己路途遭遇,用歌行的体裁,创作出了这首著名的《琵琶行》。

白居易写《琵琶行》时,被贬为江州司马。在此之前,他曾任翰林学士、京兆府户部参军,以及太子左赞善大夫等职位。

白居易是唐代现实主义诗人,他在唐朝时期是一位政府官员,走的是秘书路线。然而,由于他上疏急请追捕刺杀宰相武元衡的凶手,被朝廷认为是僭越言事,被贬为江州司马。正是在江州司马的职位上,他写下了著名的《琵琶行》。

如需了解更多与白居易相关的信息,可以阅读唐代历史书籍或白居易的生平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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