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双方没履行会按撤诉处理吗

调解协议双方未履行,不会被按撤诉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并经人民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愿履行。如果不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调解协议双方未履行,不会导致案件被撤诉,而是会被列为继续执行案件,由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促使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之规定,当调解协议双方都没有按照协议履行时,对方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协议。如果双方都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则视为调解协议失败,原告可以申请撤诉。因此,调解协议双方都未履行情况下,可以按照撤诉处理,但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通常情况下,调解协议是由双方自愿签署的,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调解协议双方未能履行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方仍拒不履行,则另一方可以申请撤销调解协议,并以原告身份重新起诉,向法院要求司法判决。

因此,调解协议的效力需要得到双方共同遵守,否则可能会面临撤诉处理或其他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后,双方同意调解结果的,案件就得到解决,当事人也不需要再提起诉讼,法院会准许撤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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