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管排污处罚标准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违法者限期拆除私设的暗管。

2.违法者逾期不拆除私设暗管的,将面临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3.违法者将被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如果逾期不拆除私设暗管,罚款金额将提高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在严重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违法者停产整顿。

此外,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以及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除了上述法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以及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的处罚。如果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可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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