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互殴对方去做伤情鉴定可以到鉴定中心询问结果吗

1.

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进行了伤情鉴定。如果是,您可以向鉴定机构或医疗机构询问是否已完成鉴定,并索取鉴定结果。

2.

如果您已经拿到了鉴定结果,您可以仔细阅读鉴定报告中的内容。通常鉴定报告中会详细记录伤情的性质、程度、原因等信息。

3.

如果您对鉴定结果有任何疑问或不理解的地方,您可以咨询鉴定机构或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他们会为您解答。

因互殴对方去做伤情鉴定,可以到鉴定中心询问结果。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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