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试点城市是哪些

“4+7”试点城市主要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7个副省级城市。这些城市被选为药品集中采购的试点城市,通过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以“团购”的方式向药企购买明确数量的药品,通过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方式,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购药费用负担。

此后,国家联盟集采还经历了多次扩容。从2019年开始,从最初的“4+7”个城市试点开始,逐渐扩展到全国。至2021年,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明确此次联盟采购参与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福建、河北等31个省市。

总的来说,4+7试点城市是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重要试点地区,通过这一政策,旨在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推动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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