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发展史

“村庄”一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增补版《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里泛指“人口聚居的地方”,特指“农民聚居的地方”,与“村落”一词相通用。由此,“村”与“农”便有了一定的关系,也相互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有的地方把“村庄”也称为“村子”“村寨”,在方言里“村”与“屯”又意思相同。因此,“村庄”也叫做“屯落”“屯子”。

“村庄”的叫法,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起源和演变应首起于周朝。周天子文王灭殷后,在周朝起用了“礼法”。“礼法”也可比做现在的“法律”,按照周人的礼法,王城四野的土地直属天子管辖,叫做“王畿”。“王城”即古代的“京都、都城”,皇上天子居住的地方,现在称“首都”。

而王畿之民又叫“国人”。那时土地广阔,人口稀少,国人都居住在王城之内。只有没有国人身份的“隶农”,才居住在城外原野叫做“田屋”的茅屋里。“隶农”即古代战争过程中掠夺的百姓和战俘。

直到春秋乱世,城池依然是国家命脉,集中了几乎全部的社会财富和人口精华。所以,那时的战争才以攻取城池为战胜的目的,战胜方自然不必多说,而战败方为了求的最终和解,或者说是获得暂时休养生息的机会,只好“割城”作为平息战事的条件。

因此,在古代每战不说占地多少,而只说“拨城”几座,“割城”多少。如在苏询的《六国论》中就有“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之安寝”之说。

在春秋时期,每逢收种耕耘的季节,住在城里的国人才出的城外,住进原野井田的耕屋。农事结束,便又回到城中居住。到了战国之时,这种“国人居于都”的情况渐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原诸侯纷纷实行变法,其中最著名的变法要属秦国的“商鞅变法”,它首创了中国废除奴隶制度的先河,也为华夏文明的肇起树立了典范。

在战国首先变法之始,由于废除了隶农制,昔日只能住在荒郊野外田屋的奴隶也变成了平民。平民有了自己的土地,房屋庄园便慢慢好了起来,既便利耕作饲养,住着又宽敞自在。后来人口慢慢增加了,土地却在日渐减少,拓荒开垦便成为天下农人的家常便饭。

住在城外的新平民不受出入城门的时间限制,也不受城内官署工商的无端干扰(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工商均由官府经营管理,商人只能从事一些管辖之外的长途贩用,因此,在春秋战国之际,行商之人往往被国人所不屑,常归为下九流的行列),开垦的荒地多,又可以起早贪黑地勤耕细作多养牛羊家畜,便有许多农人迅速的富了起来,超过了居住在都城里内的“国人农户”。

时间长了,城池里的国人农户也渐渐醒悟,便纷纷变通,在郊田中盖起了长期居住的瓦房院落,家族中的精壮人口便常年住在郊田庄园,大养牛羊家畜,随时照料田园沟壑。城池中的家宅便留下老幼病弱养息看守,活泛人便将多余的房子改成店铺作坊,做点儿市场买卖。

沧海桑田,世事变迁。于是,城池的人口便慢慢发生了结构的变化——农耕人口渐渐迁出了城池,原野中便出现了星罗棋布的村庄,城池渐渐变成了官署、士人、工匠、商贾聚居的处所和交易的中心。从此,土地便和人口、财富连在了一起。打仗也开始看重对土地的争夺了,占地多少里,得民多少户,也开始成为战胜的成果,战败者也以割让土地,渐渐取代了割让城池。

再后来,随着历史的变迁,时间的推移,村落便慢慢的发展起来,并越来越趋具了规模,最终发展成为今天的村庄城镇。

村庄的发展史是历史大势的小缩影,能够以小见大,通过历史感受国家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和人民群众迈向幸福生活的整个过程。

1、远古时期起,村庄是以部落形式存在。因为要以老虎等动物抗争,因而要抱团防兽。

2、到秦时起,户籍制普及,村庄以户籍为限定,村庄以生产方便为首要,村庄爆发性增多。此时人命不值钱,主要是解决温饱问题。

3、解放前,村庄都几乎采用保甲制,经常有土匪来抢劫全村,因此村庄以兵甲存在,类似客家围屋等形式而存在,村庄村边都设墙,设门以护院。此时防的是盗。

4、解放后,由于世态太平,而萌新了许许多多的小村庄,几户人占一座山头,哪里有耕地水源就安家那里。当然,在明洪武,清康乾其间,也萌新许多小村,与解放后类似。

5、2020年后,由于百姓不再仅仅满足温饱。而对结婚,教育,医疗,出行,手机,电视,汽车等提出更高的需求的,,导致越来越多人离开村庄,进入城镇,导致空心村的出现,会导至这些村庄消亡,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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