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合并后分为几个区

广佛合并后,分为一个市和五个区。市级行政区为广州市,包括原来的广州市和增城市两个区。五个区分别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和南沙区。其中,荔湾、越秀、海珠三个区为原广州市辖区,天河区为原广州市黄埔区的一部分,南沙区原为佛山市南海区的南沙镇,随着广佛合并成为广州的一个行政区。合并后的广佛市面积达到7431平方公里,是全国面积第六大的城市。

广佛合并后,将分为13个区,即广州市、佛山市各自的行政区,以及两市之间的新设区域。其中,广州市下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增城、从化等11个区;佛山市下辖禅城、南海两个区。新设的区域包括从广州市番禺区的南沙岛到佛山市南海区的桂城,总面积超过1900平方公里。在新的区域划分下,广州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的综合实力将得到提升,而佛山市也将因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而受益。

剩余:2000